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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创业浦口”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日期:2017-04-1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大力引进浦口区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引领产业发展,根据浦口区人才工作实际情况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创业南京”“创业浦口”的政策意见》精神,现发布2017年度“创业浦口”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创业浦口”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511日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拟注册公司

(二)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

1、《中国制造2025南京市实施方案》中的七大类14个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卫星应用、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

2、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3、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或其他符合南京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二)前期已经入选“浦口区653人才计划”、“创业浦口”的,若年度申报“创业南京”人才计划,须同期在线提交申报资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不得再申报本计划

1、申报人已入选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紫金人才计划“浦口区653人才计划”、“创业浦口”的;

2、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本计划或历年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团队成员的;

3、同一年度的同一申报人,在不同的区(园区)以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

4、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2次的;

5、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

)下列人才项目,在“创业浦口”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

1、浦口区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2、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或产业化初期阶段,拥有较大的市场前景;

3其他符合申报条件未入选,但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

三、扶持政策

(一)通过“创业浦口”遴选认定的人才项目,将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后续通过市级“创业南京”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二)根据人才项目发展的情况和企业运营的实际需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三)定期对入选人才项目进行评估,评估优秀的,优先推荐入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并提供最高500平方米创业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创业浦口”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条件的人才经引才载体推荐后,登录申报网站(http://www.naiep.org/login/login.jsp),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和项目资料。

(二)“创业浦口”申报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7519日中午12:00

(三)对符合市级“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人才项目后续将遴选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评审方案另行公布。具体申报条件为:

1、已入选“创业浦口”人才引进计划(含符合条件的“浦口653人才计划”入选人才);

2、已注册公司且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3、区级已给予不少于50万元资金扶持。

市级“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申报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1020日中午12:00

(四)工作程序:“创业浦口”在线申报——资格认定——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审定公示——发布入选名单——区级扶持——择优推荐市级——“创业南京”评审——市级扶持。

五、信息咨询

浦口区人才工作办公室:58886811

浦口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58182293

咨询邮箱pkqzx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