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简介
计划用5年时间,立足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引进扶持200名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资格条件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 放宽至本科学历)
首次在我区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支持政策
区财政给予50万—250万的初创扶持资金。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一套核心地段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运营绩效突出的,优先推荐入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并提供最高500平方米创业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的,可按不高于社会风投机构首轮投资总额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落实首购首用、新产品新技术对接、科技创新券、税收优惠等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帮助拓展市场、提升创业能力。享受引才计划相关便利政策,协调落实职称申报、医疗、落户、社会保险、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子女就读、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