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引进浦口区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引领产业发展,根据浦口区人才工作实际情况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创业南京”暨“创业浦口”的政策意见》精神,现发布2016年度“创业浦口”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流程
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经引才载体推荐后,登录申报网站(www.nj3000plan.org),申报“创业浦口”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满足基本条件:
(一)2012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拟注册公司;
(二)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
1、《中国制造2025南京市实施方案》中的七大类14个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卫星应用、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
2、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3、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或其他符合南京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二)前期已经入选浦口区“653人才计划”的,若当年度申报“创业南京”人才计划,须同期在线提报资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人已入选“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紫金人才计划”的;
2、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本计划或历年“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团队成员的;
3、同一年度的同一申报人,在不同的区(园区)以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
4、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2次的;
5、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
(四)下列人才项目,在“创业浦口”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
1、浦口区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2、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或产业化初期阶段,拥有较大的市场前景;
3、其他符合申报条件未入选,但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
四、其他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0日中午12:00
(二)“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申报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申报条件为:
1、已入选“创业浦口”人才引进计划(含历次符合条件的“浦口653人才计划”入选人才);
2、已注册公司且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3、区级已给予不少于50万元资金扶持。
对符合“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将遴选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三)信息咨询:
浦口区人才工作办公室:58886811
浦口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58182293 咨询邮箱:pkqzxb@126.com
南京市浦口区人才工作办公室
浦口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